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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居民怎么认定?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 2022-05-27 15:11:35 来源: 中国创氪网

那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具体有什么待遇呢?

一、最新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一)国家评定标准

2020年1月5日,民政部下发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评估认定意见,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1.工资性收入

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 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转移净收入

指转移性收入扣减后的收入,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

3.财产净收入

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 ,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 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 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经营净收入

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 、养殖 、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另外,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以及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十三五”期间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各地认定标准

1.江苏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一般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同时明确低收入家庭“单人保”救助标准,做好与现有低保对象保障水平的衔接。对重残“单人保”,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低保金;对重病“单人保”,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百分之一百发放低保金。

二、2021年农村低收入家庭有什么待遇?

1.待遇一:住房保障

(1.1)保障对象

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 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另外,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1.2)保障方式

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2.待遇二:价格临时补贴

为了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额外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

3.待遇三:救济基金

分散扶持城乡贫困人口(城镇贫困人口和农村五项保险对象),按标准浮动40%;家庭中存在严重疾病,根据最低标准,救援标准达到35%;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含)和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险标准,给予20%的流动补助。

另外,每个地区的农村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都不一样。比如,北京市 低收入家庭补助标准为2200元一个月。

以上就是有关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和待遇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2022年路离我们越来越近,攻坚战越打越响,成效也越发显著。在实现全面小康的道路上,国家及政府出台了越来越多的政策来帮助贫困人口,但享受这些政策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对于低收入家庭的认证,那么低收入人群怎么认定,需要哪些流程和手续?

一、低收入居民怎么认定

低收入人群是指政府界定的低收入人群主要指城市的无业、无劳动能力以及企业失业下岗人员。这类人员学历不高、劳动技能差、年龄也偏大,在劳动力市场上为弱势群体。

低收入人群无法和大学毕业生相提并论,大学生有学历优势、技能优势另外还有最大的优势--年轻,唯一的缺陷是稚嫩经验不足,不过这都是可以用时间,个人努力来克服的,所以请不要抱怨,每一代人的成长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二、低保如何申请

个人申请→乡镇民政所(或社区居委会)登记调查→评审小组评审→初审公示→填写低保对象登记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民政所)复查申报→乡镇政府核查审定→核查对象公示上报→低保局审核→批准享受对象公示→民政局审批→财政局拨款指定银行→银行发放低保金

三、低保申请条件

城市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主要是指: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扶)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但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人员应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有一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给予差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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